劳动合同法 第39条(公司每月社保没有买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资讯
2023-12-05
145
1. 劳动合同法 第39条,公司每月社保没有买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楼主问这个问题,首先得确认清楚,是公司没有给你买齐五险:即工伤,医疗,失业,生育,养老这五险,有一个或几个没买是吗?如果确认没买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二小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取得经济赔偿金。还有一种情况,是没给你买足够的社会保险,这个要跟用人单位协商,因为每个地方社保都分几档,一般都是按最低档购买,当然如果你坚持按你的工资(你的工资高于购买标准)实际数额购买,公司不给你购买的话,你可以投诉到当地社保局,让社保局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按你的实际工资购买,这个也是可以的,但如果你以这个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没有经济赔偿了。
另外,由于每个地方对员工的五险一金要求标准不一样,大家都知道的,五险必须要购买,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没有任何借口或理由,哪怕用人单位与员工签了个人不愿意购买社保的承诺书,也是无效的。住房公积金,这一块现在中国实行的范围不是很大,很多地方没有要求一定要购买,但有的地方是必须购买的,如深圳,企业如果没有购买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购买,否则投诉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企业还要面临处罚。
专心护航劳动者合法权益,正确处理职场问题,从小白变专资,关注我并给我点赞,随时提供有效建议,让您职场不再迷茫!
2. 劳动合同法第37?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即为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发生其他严重情况的。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赔偿。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换句话说,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发生其他严重情况,用人单位不得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提前解除合同,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赔偿。但是,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三十天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4. 公司应从何时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应当从被判处刑罚之时起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款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按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9条规定,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公司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后解除合同。 对于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期间,公司应当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规定,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公司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5. 民法典劳动合同法38?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6.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内容是怎样的?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辞退当事人。
7. 劳动合同法39条是民法典多少条?
一、民法典中多长时间不来上班就算解除劳动合同
民法典对多长时间不来上班就算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无故不上班,不上班时间构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多长时间不来上班就算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如果无故不上班,不上班时间构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
1. 劳动合同法 第39条,公司每月社保没有买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楼主问这个问题,首先得确认清楚,是公司没有给你买齐五险:即工伤,医疗,失业,生育,养老这五险,有一个或几个没买是吗?如果确认没买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二小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取得经济赔偿金。还有一种情况,是没给你买足够的社会保险,这个要跟用人单位协商,因为每个地方社保都分几档,一般都是按最低档购买,当然如果你坚持按你的工资(你的工资高于购买标准)实际数额购买,公司不给你购买的话,你可以投诉到当地社保局,让社保局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按你的实际工资购买,这个也是可以的,但如果你以这个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没有经济赔偿了。
另外,由于每个地方对员工的五险一金要求标准不一样,大家都知道的,五险必须要购买,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没有任何借口或理由,哪怕用人单位与员工签了个人不愿意购买社保的承诺书,也是无效的。住房公积金,这一块现在中国实行的范围不是很大,很多地方没有要求一定要购买,但有的地方是必须购买的,如深圳,企业如果没有购买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购买,否则投诉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企业还要面临处罚。
专心护航劳动者合法权益,正确处理职场问题,从小白变专资,关注我并给我点赞,随时提供有效建议,让您职场不再迷茫!
2. 劳动合同法第37?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即为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发生其他严重情况的。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赔偿。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换句话说,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发生其他严重情况,用人单位不得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提前解除合同,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赔偿。但是,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三十天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4. 公司应从何时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应当从被判处刑罚之时起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款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按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9条规定,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公司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后解除合同。 对于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期间,公司应当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规定,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公司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5. 民法典劳动合同法38?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6.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内容是怎样的?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辞退当事人。
7. 劳动合同法39条是民法典多少条?
一、民法典中多长时间不来上班就算解除劳动合同
民法典对多长时间不来上班就算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无故不上班,不上班时间构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多长时间不来上班就算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如果无故不上班,不上班时间构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